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陕西人,在今年3月中旬入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于5月初于北京方面签订了劳务合同,在7月底,公司无故解除我们的劳务关系并承诺发放我们应得的工资,但是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发放无故解除劳务关系补发工资,并且在签订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合同中规定的三金。我数次和北京方面电话协商无果,现在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各位律师帮我提点建议,如何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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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对方支付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和补缴未上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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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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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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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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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公司若违法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另外需要补交社保;您可以搜集有关证据委托北京这边的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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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无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第47条、第9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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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