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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我老父被杀害一案9月28日一审开完庭至今未下判,期间法官通知我家人去民事调解,但我家人拒绝了!法官当时说我们要不同意民事调解就让我们把民事诉状撤了,开庭的时候我们刑事附带民事提起诉讼了,就要求了五万元,当时想他也没有赔偿能力,我们也不指望他赔偿,我想问法官让我们撤民事诉状是否合法?要是我们拿了被告人赔偿的钱是否在刑事量刑上就能减轻?

其它综合
2010-10-22 16:54: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告人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可以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量刑情节。
  • 按道理法官不能这样说,对于民事,法院调解不成就要判决的。所以你们可以不采纳法院撤销民事诉讼的事。对于被告赔偿钱有时候确实会影响量刑,但那主要是看被告人的态度。
  • 你好,刑事犯罪的罪犯因为他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对他的量刑上是可以考虑从轻的,但是法院强迫受害人进行民事调解时没有道理的,也是违法的,更不能要求受害人撤回民事诉讼
  • 法官强迫撤诉违法;取得被告人赔偿,并不会必然减轻其刑事责任。
  • 在民事部分获得赔偿,刑事部分量刑可能从轻,但不是绝对,建议你可以与对方就民事部分进行协商
  • 民事赔偿在量刑上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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