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三个月不到,结婚时签订了婚内约定,规定如无双方签字同意,个人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现在他自己在外面与A公司合作欲承包B公司的项目,与A公司签订了协议,(此协议他自己手头都没有,内容我不得而知,就我已知的情况是如果与B公司的项目没有成功,得损失10万)我想问的是:
(1)如果因为与B公司项目没成,这10万是否需要我来偿还?(因为我们刚结婚,没有任何积蓄, 他没有任何婚前财产,但我有婚前财产——房屋一套,价值100万)
(2)他欲以C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上有C公司的单位章,一旦出现亏本(亏本金额无法预料),此债务是否需要我来偿还?
(3)若这些债务都需要我替他偿还,我如何保全我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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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商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
如果遭受损失,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你们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你有偿还义务。用你们的共同财产偿还,不涉及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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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于你婚前的房屋,价值100万,属于个人的财产,无须用来偿还债务;对于你们之间签订的婚仪协议是否能对抗第三人,要看你丈夫与他人的签合同时是否知晓你们之间的约定,知道并且你能证明的话,你丈夫因此合同而对外承担的债务,由他个人财产承担;不然的话,须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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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