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江西省XX地区XX县个体户大家都是做五金生意的。我们这些人大部份是下岗职工,有的是无业人员,在这个小县城里做点小本生意。然而我们县政府2009.09.01开始强制要我们在2010.08.30全部搬迁到郊区的建材市场,我们没有同意搬。2010年初我们的工商局不作为不给我们年检工商营业执照,我们多次找县工商局要求年检,但是工商局一直不给予年检,2010.10月初以我们没有营业执照为由要罚款5000元,交了罚款就可以暂时开店,如果不交罚款不但要强制搬走还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并收取大量的滞纳金和执行费。我认为这样是太没有道理了,这次罚款事情共有五六十家五金个体户,希望通过你们关注能够圆满解决这个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