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女性,今年3月19日领的证,当时女方有一套住宅,付了部份购房款,还有是贷款,婚前他们做了财产公证,后来男方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男方钱不够,女方也拿出了二十万用于购房,男方没有打收条等证明。
当时他们写了如果一方因感情问题提出离婚,则自动放弃财产。
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天天吵架。且女方另有合适朋友了。想提出离婚。
但是担心要不回那投资购房的二十万,且又担心因自己提出离婚而失去自己所购的那套住房。烦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这样的情况,怎么样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