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
示:
请 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我的孩子是受害者,被一些16到17岁未成年的孩子打了,其中还有社会青年参与者10人左右, 耳朵缝了8针 脑袋多出是血.脸打青 肿, 浑身上下多出淤青,医生诊断轻伤,眼镜也丢了,手机也坏了因上高3学习紧张只在家养了4天 ,请问应怎样处罚他们 能不能拘留,又怎样补偿我们
-
先要求警察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对方涉嫌聚众斗殴罪,可以要求警察拒捕。
-
打人者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医学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则侵害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关于民事这一块,如果构成伤害,应承担医药费等赔偿责任,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请来电咨询或来所面谈,电话:13820245961;感谢你的提问!
-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赔偿问题你可以查一下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有没有报警? 轻伤是否由法医鉴定?
-
对方已经涉嫌犯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首先报警,报警后由公安部门相关部门对您孩子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构成刑事案件的同时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请求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案件的侦查由公安部门完成,您在这个阶段也做不了什么。对方是未成年是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对方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
你儿子要是构成轻伤以上有可能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你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
报警,要求警方调查处理,要求有关人员赔偿。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