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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这种描述正确吗?符合法律依据吗? 我们需要定有关生活不能自理病人的管理流程,需有确切的概念与法律依据,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0-19 00:2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