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登记,2010年2月8日,老公因为挪用公款罪被逮捕,之前,我一点不知情。2010年9月30日,判12年有期徒刑。在义乌登记结婚的,请问现在,我该怎么样才能离婚?我可以要求男方家人赔偿我损失吗?之前男方家拿去我家聘金,我已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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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为什么要退还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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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平均分割,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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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各自财产相互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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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诉讼离婚。
像是你这种情,若你在上海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
追问:07年5月份开始我一直在上海工作的。我想为自己争取一点什么,都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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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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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无权要求赔偿损失。聘金属于你或者是你父母的财产,可以主张要回,但需另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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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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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