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因一切变故一起去逝,家里只留下我一个残疾之人,手脚偏瘫。因我结婚了,爷爷以我守住房子为由,和我争我父母留下的一幢房屋,要求房产证是也写他的名字。我拒绝了,他就起诉我。
一,我父母留下的一幢房屋是单家独院的。去逝之后没有交清地基钱,是我交清剩下的三分之一地基款。
二、现在的房产证和契税证都是我办的,所以名字都是我的。
三、我2009年结婚,房子我重新装修了一片。
四、我爷爷还有二个儿子。有退休工资。
我想请问,像这样的官司我能打赢吗?如果打不赢,我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把我爷爷享有的一份房产降到最低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