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四周岁,一日和两个小伙伴一起玩耍时将别人的车弄了划痕,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就是我儿子划的,请问我们三位家长要负责任赔偿吗?注:他的车子停放在无人管理的院子里。他有一段录像,但不能证明就是哪个划的,只是看见我儿子手上拿了钉子。还有他是成人将我儿子拖出来时吓到我儿子了,我应该找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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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
1、您的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基于主体之间的平等,以对价或补偿损失为原则,目的在于实现对等的利益或恢复原状,责任的承担方式最终归于财产。
2、如果您能证明孩子受到伤害,您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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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对方确有证据你们就应当负赔偿责任,同时建议教育好自己孩子,换位思考一下谁碰到这种事都很恼火,但对方拖你儿子的行为也不妥当,双方好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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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