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再婚家庭,我母亲去世了,留下大概4万元的股票,我的继父早几年已经去世,当时和他的两个儿子签有协议(没有公证),股票归我。这两个儿子在外地,早已失去联系,现在去公证处问过无法办理继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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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因证券继承非交易过户手续,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供下列材料:继承公证书、你母亲死亡证明、户口本、你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证券托管营业部出具的所涉股份冻结证明和证券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如果公证处由于你的两个继兄弟没有到场,而无法办理公证手续的,建议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要求确认继承协议有效的诉讼,并持判决书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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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这类情况应通过诉讼解决。 起诉后如果两个继兄弟不愿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的。 欢迎来电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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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