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已婚妈妈,宝宝四虚岁了。
我老公08年得了精神分裂症,现在靠药物来维持正常的生活,但是精神状态都不太好,经常动不动就对我疑神疑鬼,甚至是开口闭口都是离婚的字眼.我现在已经对他失去了信心了,我怕哪天他会如他发病前一样,给我灌“敌敌畏”,我害怕和他独自生活,也害怕我和儿子都会受到他的伤害。
而且,他没有任何的经济能力,也没有正常的生活圈和精神状态。我想如果我和他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我吗?
说明下:从他生病开始到现在,他没有一分的经济收入,反而都要我给他生活费零花钱,他所有的住院费和药物费,都是要我来承担的。只有从今年2010年5月份开始,我把照顾他的责任放给了他的父母--因为他的父母从来也没正式过儿子的病,现在我不想把负担都往我自己身上拉了。因为我觉得我照顾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要再加上他,我快吃不消了。
哪位律师,请尽快回复我,谢谢!!我只想要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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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追问: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需要去法院吗?由法院来判孩子的抚养权, 还有我们的财产会是怎么分的? 会出现孩子给我,财产给他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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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