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公交车将一个80岁的老人撞倒,报案后送往医院治理,经医院脑CT和全身CT检查,只有胸椎10节和12节受了点轻伤,还有她自己本身就有病,吃东西食道会哏到,现在老人家属不肯和我调解,要先把病治好,这样不成了我要负责全部医疗费?如果老人没事不出院或如果老人突然去世,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结果会怎样?请专家给我点意见,(本人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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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应由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做出,您只在交通事故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其因其他原因死亡,要查明其死亡原因,如跟你这起交通事故无关,则你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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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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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看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划分责任?在到医院调查老人以前有何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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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