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上午和学生的母亲谈孩子最近的表现问题,双方交谈融洽无争执,中午该母亲带孩子回家。但孩子的父亲中午打电话威胁我让我等着,下午便跑到学校教室,当着班里十几个孩子的面对我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想询问一下可以告他寻衅滋事罪吗?如果不能告他寻衅滋事,我可以向他索要精神赔偿吗?能索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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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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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先报警,具体情况可与我电话联系。
追问:我已经报警了,警方说拘留十天,罚款五百。我想问他够不够得上寻衅滋事,因为现在那个人还很嚣张,而且他在学生面前严重损毁我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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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