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经阴道分娩,侧切。在缝合侧切刀口时,医生在产道用纱布止血,后将纱布落在产道。生产32天后产妇自己发现。在月子里,由于纱布堵住阴道致使产妇恶露(子宫内的血)排出不净,并且排出的分泌物一直是腥臭味,缝合的刀口直到拿出纱布才慢慢愈合。出院后,由于恶露有腥臭味,产妇家人电话咨询大夫,大夫说有炎症,打点滴消炎(7天),打针后不见好转,产妇出院后12天去医院检查,医生仍说是炎症,让口服甲硝唑(正常属于哺乳期不能用的药),并阴道上药。满月(产后30天)产妇到医院门诊再次检查,医生称刚生产完不能做内诊又让产妇上药。由于产妇回家后恶露有巨大的腥臭味,家人很担心,在出院后第7天找来专门月嫂照顾,费用3500元。并且打点滴,上药等费用近1000元。
现在医院、医生都承认此事,但具体赔偿协商不成。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提出怎样的要求更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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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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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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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你因此事造成的损失,比如说治疗费、必要的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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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医院支付医疗费、交通费和部份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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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具体的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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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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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