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咨询如下事情:我司(青岛)与上虞一公司达成服装加工协议,我司已经打15万定金给上虞服装公司,后该协议取消,但是15万定金未能追回。当时与我司签订协议的是该服装公司法人(张某)的对象(张某某)签订的,后与张某某所要15万定金,张某某一直说退,但是一直未能履行,后张某某告知我司他已与其对象张某离婚,而且现在已经联系不到张某某,请问我司应该通过何种途径所要这15万定金,打官司起诉的话应该在青岛还是上虞,如果张某某找不到,是否可以向张某为法人的服装公司所要,望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