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房子去年租给了一个沈阳人,合同上是2010年12月20日到期,季付房租,今年9月15日的时候应该付房租但怎么也找不到人,10月3日一个自称是该人委托还房子的人找到我称要交还房子不租了,该房客当时给了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提前30天通知我,并且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对方称除了这部分押金其他的就不会给了,我想起诉他,可是他的身份证上写的是沈阳,我是不是还要去沈阳起诉呢?还是我可以在北京起诉。

债权债务
2010-10-14 19:41: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讨要
14555
教育扶贫补贴申请书范文
贫困证明
教育扶贫补贴申请书范文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民法典 1201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958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借条与欠条 4852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大额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 5708
大额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有股东签字有盖章算公司的债务吗
借条 5926
借条有股东签字有盖章算公司的债务吗
借高利贷需要担保人吗
高利借贷 5500
借高利贷需要担保人吗
民法典中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 6313
民法典中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有欠条日期到了没还钱如何处理
欠条 6668
有欠条日期到了没还钱如何处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