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走在路上被我前男友的姐姐打了 总共打了两次 头一回是几个月前 当时因为考虑到一些原因我没有报案 当时打得很历害 我身体各个部位都有受伤 这次是我和一人朋友走在路上 她看到我就边骂边冲过来打我 当时因为路上很多人 被拉开后 她又在我没防备时冲过来狠狠的朝我的小肚子踢了一脚 当时我就很痛 后面我去派出所报案 伤残签定的结果出来是轻伤害 请问这样的情况派出所会做何处理 我要怎样才能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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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伤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对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你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失医疗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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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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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轻伤的话,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你也可以让派出所出面协调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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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你有权提起民事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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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