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沈阳具体对住房公基金有没有明文要求公司必须给予补助

合同纠纷
2010-10-13 22:52: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部分单位对“在职职工”的定义不明晰,导致一些应缴职工没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条例》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职工有无应缴未缴的情况。对有应缴未缴职工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并缴存及补缴住房公积金。对拒不为应缴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年检等业务,并按照《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保障性住房可以住多久
4521
2022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合作协议
2022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民法典 4123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社会救助基金有什么作用
民法典 1664
社会救助基金有什么作用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80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9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