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我被一家小型公司聘为司机,当时未签定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8月13日,我因公出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有轻微损伤。车被送入修理厂修理,由于两车均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修理费用基本由保险公司承担。我所开的车于10月9日才从修理厂取出,车在修理厂修理这段时间,公司从未说过辞退我,我积极借车继续上班,以免给公司带来不便。可从出事到现在,公司已连续三月(7、8、9月)未给我发放工资,公司其它员工工资都已按时发放,我多次找公司负责人理论,他们并没给出任何答案,每次均以争吵而告终。请问,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我应承担赔偿责任?我该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工资?肯定律师朋友一定帮忙解决!本人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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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看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错。若因你存在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你工资的20%。若工资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你公司的不发工资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你在与公司交涉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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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扣发工资单位双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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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