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有关结扎和罚款的问题。本人在2002年跟前夫生育一个男孩,孩子随父,之前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生完孩子之后我们因感情不合聚少离多,因当时前夫对我以及我的家人进行威胁恐吓,所以曾多次离婚未遂,从05后我们几乎是过着互不相关的生活。。。。直到09年3月份我认识现任的老公,从认识恋爱结婚怀孕,怀孕期间,我必须回娘家村里开证明办理准生证,可是村里却迟迟未给予证明,我去镇里,镇里的调解部门告诉我们必须要和前夫先办理结婚再马上办理离婚手续才能给我开证明,就这样我几番周折到我预产期的前半个月才拿到我方的证明交与男方,男方这边看到我的情况,经男方村里镇里干部研究最后说要给我们罚款15000,原因是说我触犯了重婚罪,因为我办理离婚的时候已经怀孕2个月,又后来村里镇里说我情况特殊还要研究,罚款的事先落下,直到生完小孩40天后,村里又来通知我必须去做结扎手术,说是本人已经生育2个小孩,(男方是初婚)我迫于无奈照做了。孩子3个月后要给他上户口,可村里不给上,一直拖到前几天村里又来下通知我要罚款才能上户口,这次的款金是10000,说是这么久的研究成果,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合理,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