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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19岁的时候背着家人生下一个孩子,在小孩一周龄内小孩的爸爸把他放在别人家门口希望让人收养。可是第二天的时候去他看小孩还在门口。他就找了一家人家给了钱,让他们养这个孩子。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但是能确定的是,小孩子一直都很健康。这样构成遗弃罪吗?如果构成的话小孩的爸爸要坐牢吗?妈妈在知情的情况下是不是也会承担一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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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14:28: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