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6年前被同学在睡着时强奸,不敢和任何人说,四年前我知道了,考虑取证和时效的问题我放弃报案,今天我仍想给法律一个机会不知能否将罪犯绳之以法,我的问题一、是否已过追索时效。二、我能有的证据是1、事后有同学看到带血的床单,我妻子说是月经来了。2、我想罪犯事后一定会在好友面前炫耀其做案过程,如有这样的人证可以将罪犯绳之以法吗。我不报多大的希望,但我仍希望有正义感的律师能给我一些指点,将罪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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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强奸到底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罪名成立,这也难怪为什么那么多弱女子遭强奸不报案,太让人心寒了。再问:6年后的今天我们以不在案发地生活,在外省工作如报案一定要到案发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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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没过。但实践中机会不大。就算对方在公安一时承认了,如果没有其它证据,在法庭上翻供,仍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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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的关心,如果罪犯在同学那炫耀过,有人愿意做证,这样的证据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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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问,如果强奸没有射精或没有精液,受害者立刻报案,罪犯死不承认或说女方自愿请问这样是不是就拿罪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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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效没有过;
2、证据难找,但你和妻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
至于是否成立,要看侦查结果来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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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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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上有很大困难.除非对方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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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