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今年15岁了,其父母在她3岁的时候协议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法院判决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230元,07年年底父亲再婚,女方带有一女儿共同生活,因父亲再婚前,一直靠租房子过日子,尽管这样孩子来父亲这里夫妻俩对孩子真是有求必应,俩人为了生活更安定些,在08年年底东借西凑的交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终于在今年5月底搬进了新居,可丈夫的闺女在亲妈的教唆下,和父亲开始战争,为达到增加抚养费的目的,真是丑态百出,本来他们夫妻也打算中考后给增加生活费的,她们母女要父亲出一万元的择校费,每月一千元的生活费真的很难为他们夫妻,他们每月还1760元的贷款,还有五万元的借款,身边还有一个孩子,夫妻双方的父母条件都不好,都有病,每月还得添补他们,经过商量孩子的生活费涨到每月730月,择校费一万元。孩子来父亲这还要耍计策,计策被揭穿后,她母亲气急败坏了,叫上孩子和孩子的舅舅找上门来,在院门口三个人上去先把父亲打了,继母的脸被抓伤了。孩子的父亲决定要和孩子断绝父女关系,因为孩子还未成年还有三年才年满十八岁,经过法律怎么支付抚养费,负担确实很重,这样的情况会判多少,会怎么判,法院会判决断绝父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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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不是法定义务。若法院判,一般是收入的20-30%,但不会判决断绝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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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但是你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支付应支付的抚养费,其余部分不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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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不是法定义务。若法院判,一般是收入的20-30%,但不会判决断绝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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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断绝父女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可以法律规定予以支付。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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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