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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3次子女都分开住的,十几年前爷爷过世了,也没有遗嘱。奶奶一直继续住着老房子里,大伯伯家的女儿为了读书把户口挂在爷爷家,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老房子要拆迁了,分了3套房子,奶奶由于偏心借口大孙女的户口在这里,分了2套给她,然后一套自己住,而且说没有我爸爸的份。爸爸说他只要爷爷那份~~,奶奶也说没有。请问:我爸爸到底有没有权利得到一份呢?如果起诉的话有用么?

继承
2010-10-13 11:30: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请问你们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
    2、具体有没有份额,有多少份额,必须依照拆迁安置协议中适用的动迁安置口径和认定了哪些应安置人口来具体分析。
    3、如果不存在其他违法事实的话,这份协议是有效的。
  • 如果你爷爷的房屋属于私房,且生前对房屋的继承问题没有留下遗嘱,则在正常情况下,你父亲具有房屋的继承权。即使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权利份额尚在。在碰到拆迁的情况下,理应有权成为拆迁安置补偿权利人,拿到相应部分的拆迁安置补偿。你如果需要起诉的话,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分析案情,并代为提出诉讼。
    追问:现在他们拆迁协议奶奶已经签字签掉了,我爸爸一点都不知情,后来才知道签掉了。那这个拆迁协议有效么?
  • 可以得到相当的份额。
  • 您父亲理应获得您爷爷遗产中相应的一份,具体需要研究拆迁协议等文件再做详细解答。建议您先与对方友好协商,毕竟都是亲人,如果能协商成最好。如协商不成,可考虑以诉讼形式保护自身的利益。初步估计您父亲约有1/6的份额。
  • 你爸爸可继承爷爷遗产的部分。肯定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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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