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现在我有一头疼的问题,请指教.
2007年12月,一朋友委托我帮其炒股,合同约定给我10万元,约定炒股时间3个月,并加了一句,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赚了利润五五开,亏了我承担亏损.保证本金,2008年我因没赚钱,于5月份把10万元钱归还给他.同时给了他一份股票交易记录,他说需要验证交易记录,以证明我确实拿这10万炒股了并且亏了,再把合同交还给我,我当时想想,大家都是熟人,而且他提的要求也合理就答应了.但是没想到,他后来以工作忙,不懂股票,需要找人咨询等为由一直敷衍我,怎么都不肯归还炒股合同.后来,我说如果你实在没时间验证交易记录,那你先给我补个10万元收条,他也不愿意,这时,有朋友提醒我,他可能有再次主张叫我还钱的动机,我一想才觉得问题严重了,但后来多次催还合同,他总找各种理由搪塞我,一晃都快3年了,说找法院吧,他又不欠我钱,似乎连官司都无从下手,另外我虽然保存用银行卡还钱的记录,但咨询银行说交易记录只保存十年,要是拖到十年后,我可是有理也说不清呀,那时他主张权利我怎么办?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
对方存不存在诉讼时效已过二年问题,即使我不通过证据保全,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抵抗对方?
-
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保全用银行卡还钱的记录。另外,打印银行卡还钱的记录,并由银行部门盖章。
-
关键是证据问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