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与2008年底结婚,2009年生有一子,现一岁零三个月,自从妻子生完孩子后感情一直属于不冷不热的状态,性格各方面都无法沟通,因妻子在临产前作检查,被查出有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婚后无法母乳喂养,孩子一直喝奶粉,女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一切费用均由我一人负担,目前我的工资也就在1500左右,因双方口角矛盾,女方两次不辞而别,第一次孩子刚6个月,晚上因发生矛盾而回娘家,两天后回来,现又因为矛盾离家出走10多天,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撇下孩子不管不问,,其娘家家人也没有一个电话过问,可以确定女方现就在其娘家,结婚时女方没有带来一分钱,但是现在却将家里所有存款及结婚时的黄金首饰(价值1万余元)全部带走,包括所有衣物以及我个人婚前所购单反数码相机一部(价值6000余元),她没有尽到一点做母亲的职责,而且蛮横不讲理,这样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我想起诉离婚,但不知道程序如何,如果法院宣判孩子应该会判给谁?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请求张律师给以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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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但是你可以以妻子无工作且为大三阳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请律师帮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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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但是你可以妻子无工作且有病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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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你到法院起诉离婚 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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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2、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孩子判决归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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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陈述属实抚养权归你可能性大,建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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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