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同桌喝酒,乙有点醉了,然后甲和乙一起在绿化带小便,相隔四五米。甲小便完后,发现乙人仰倒在地,稍微有点侧。于是把乙送到医院,对医生说,乙酒醉了,摔倒了。医生于是对乙做了简单的醉酒检查,就是看看瞳孔,听听心跳,认为符合酒醉情况。就做了简单的醉酒治疗,就是打醒酒针。医生没做全面检查。期间乙有点醒过来,但不是很清醒那种,是那种叫他他会回应的那种。在医院呆了四个小时左右,甲问乙要回家吗,乙嗯了下。甲把乙送回家后,对乙的老婆说乙酒醉了,打了醒酒针,三小时后醒。这时乙是昏迷状态。三小时后,乙的老婆发现乙没醒,又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无法挽救。乙过世。
这个事是五年前,涉及诉讼时效。
五年里,乙家属连续不断上访,但是请求解决这件事,是针对于甲,而没有针对于乙。
请问,如果打官司,起诉对象是医院,请问诉讼时效过期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