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的,我父亲是今年八月份矿难工亡的,家里我是大的已参加工作,下面还有三个妹妹,一个上大学的,还有一对双胞胎妹妹才一岁,我想请问律师,按照当今的社会的形式和我家的条件应该如何赔偿.经过法律又将有什么样的结果.麻烦帮我想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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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还会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的数额国家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上,最多可以获得60万元
通常这样的情况,矿主都不愿意政府干涉,所以会选择私了,谈判很重要,如果确实没法得到满意的赔偿,就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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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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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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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