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职于青岛某公司,负责湖北某个市场的销售工作,去年11月与同事参加客户婚礼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司机全责,我与同事也都在青岛认定为工伤,但青岛社保局不给予赔偿医药费,我就职的公司称工伤保险拨付的医药费归社保局拨付,社保局称司机全责,要我和同事自己去找司机要求赔偿,但司机当时差点没命了,住院3个多月才救回来,家里也为此到处借债一贫如洗,没有赔偿能力。社保局要我起诉司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不到,再拿着法院的文件找青岛社保局想办法看看能否拨付费用,也没说能否保证拨付,拨付多少,现在我也纠结,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医药费花了3万了,公司没有关过,请问我改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