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有以下问题咨询您,我是1997年11月18日到**市林业局工作的(开车),到现在为止工作了也有近13年了。单位至今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等。中间我曾多次找过单位领导,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
可以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反映情况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
你可以根据你的工作关系实施及相关事实,寻找相关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及时维权,注意时效,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支付的相关补偿,包括社会保险等,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劳动保险,同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
建议立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建议及时维权,注意诉讼时效。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电话联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