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2010年8月1号我以65000元另加3000元押金转了一个店铺,13个平方左右,做服装生意。上一个承租人转给我的,我与房东另签的租聘合同到2011年12月31号。现在由于生意不是很好,我想把商铺转让,由于房东有事不在,我转给乙方时把我与房东的合同上面注明现新任租户为乙方,我的作废,我们双方签字按手印,可以吗?如果中间有什么事情还与我有关吗?希望您可以指导一下,会万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0-10-12 10:19:2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商铺的转让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合同纠纷问题
商铺的转让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