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同在一厂工作,平时领工资都是妻代领.后有离职同事告该厂..,厂里开始补签合同.
我俩同日离开,至离开日止,我们没有定劳动合同.厂里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我去领的,老板拿出二份格式合同叫我签字,在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在我妻的合同上也签了字.
请问:我妻子与用人单位的合同有效吗?
回答时请给出法律依据.
衷 心 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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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不知情,怎么证明?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代你妻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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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代签书面劳动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依法规定对被代理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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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你妻子的合同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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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制作,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这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其合法性的重要表现。劳动者没有委托他人代签,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厂方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厂方让你代妻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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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