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亲戚向朋友买了一套房子,总价65万元,给了46万元给他朋友,由于钱未付完,房产证名字未转给亲戚,现在他朋友不想将房子卖给我亲戚了,但首付款又不还给亲戚,我亲戚想向法院告他,法院称必须要一套40万左右的房子的房产证才能开庭,亲戚想用我房产证,我的房产证还在还银行的贷款。 请问:1.为什么需要房产证才能开庭? 2.我拿我房产证去担保有什么风险?

房产纠纷
2010-10-11 09:11: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为什么不当庭宣判
84903
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程序
职务侵占罪资讯
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程序
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要本人去拿吗
民法典 3213
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要本人去拿吗
用别人的房产证能抵押贷款吗
民法典 1317
用别人的房产证能抵押贷款吗
非农业户口怎么办理农村房子过户
房屋产权 5
非法占用别人土地应该找谁
土地纠纷 5
非法强拆政府要承担什么责任
拆迁补偿 5
房子首付完能拿到什么
二手房 5
付完首付不想买房怎么办
房屋买卖 5
房子抵押贷款还不起银行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