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我和男友同居,07年10月男友的妈妈给了5万买家电,家具3万 电器2万。
08年1月生有一女 期间一直没工作 没收入 07年10月男友家请来媒人 带了6万元彩礼来我家 收下 但是结婚证一直没有办理
直到09年 我开始和男朋友在同一公司上班 每月收入700,同时男朋友的工资也是我领取的 每月2000。期间每月生活支出在3-4000左右
2010年的时候我发现男友和别的女人有染 有照片有证人
2010年1月 男友借钱购买了车子一辆,男友名下
2010年6月 我们开始没住一起了 开始协议分手
但是协议没有达成。
我现在想去法院起诉他处理财产,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 如何界定我和他的共同财产?
二 他和别的女人的照片对我有多大效用?
三 我能否主张他支付我的青春损失费或别的类似费用
四 同居期间他买的车子我是否能分?
自始至终我们都没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情况我的胜算有多少
律师费 诉讼费用大概多少钱左右 谢谢大家多提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