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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孩子的爸爸去年10月份是别人介绍认识的,当初介绍时说家里是老房子,马上就买房子或者盖房子,后去他家看,说是50年代的草房一点都不夸张,他说家里马上就买或盖,我也就没多说什么,反正是要盖得,当时也没多想就在一起发生了关系,发现怀孕后我就催他赶紧买房子结婚,他说在家里盖,后又说冬天不能盖房子,要过完年,因为我怀孕我家里都不知道,过完年4月份我就去了苏州,当时胎儿4个月,看他家一点动静也没有,我要把孩子打掉,他又给他姐夫打电话,说回连云港看房子,看中直接买,后来我真要过去看房子时,又说工程款没下来,暂时买不了,就这样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买房子也没有盖房子,现在孩子刚满月,我不想再和这样的人家纠缠下去了,孩子出生也都是我家出的钱

民事相关
2010-10-10 11:35: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婚生子跟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您的孩子当然可以找孩子的爸爸要抚养费。
  • 孩子父亲应当支付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抚养子女是父母的共同义务,因此,生孩子的钱以及今后的抚养费,你可要求对方分摊。
  • 可以的,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待遇的,你是可以向男方要抚养费的
  •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 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共同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你可以子女法定代理人的名誉向男方主张抚养费。题外话,如果双方有感情的话,不要因房子问题而分手,这样对双方及子女都是不利的。
  • 您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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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