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离婚,但是我有工资,他没有,我想知道离婚时工资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会一人分一半吗?还有就是如果 他在外面有欠款,这部分欠款我也要一起还吗?如果是故意拿来欠条让我一起还钱这样合法吗?希望能得到律师的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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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要共同承担,分居后所欠的个人债务能证明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可以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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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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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至于欠款,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的欠款是要一起还的,如果是个人非法债务等你则不需要还。故意拿个欠条的话是可以要求鉴定真伪的。如果为了防止这个期间借钱的话,你尽快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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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