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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今年四月底的一个晚上开摩托车为了闪避从相反方向过来的大车撞到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妇女的人力车,那妇女的人力车上堆着材,车倒后人也跟着摔跤,那木材把那妇人的右眼给弄伤了我父亲脚也被摩托车给压伤了。由于他们都是农民,不懂法律,而且也以为是小问题,所以没报交警。后来我父亲打电话叫朋友送他们去了县城 的医院检查,因为当时还不知道眼睛有问题,所以没检查眼睛。过两天后那人的眼睛有点红肿,去检查才知道伤到到眼睛,由于这医院没条件做手术,所以转去市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做了人工晶体手术,住了半个月(我妈去照顾她),检查费,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共花了一万多块钱。出院后现在眼睛比以前模糊,右眼的视力只有0.0几吧,现在他们要我家赔偿,请问要赔多少左右?

交通事故
2010-10-08 1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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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