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请问我的电动车在我居住的小区里被盗,物业方有没有责任。
我按时缴纳物业费,期间我也办理了物业部要求的租户证和电动车出入证,物业方的电子摄像头几乎是没有好的,物业说他们加派了人员巡逻。可事发时我看到物业所谓的巡逻人员在我丢车的区域内睡觉(我有拍的照片)。
期间物业的保安好多没有按照他们的章程做事。比如,物业管理规定 保安人员职责,禁止收废品,传销,广告,小商小贩等不明人员出入,对出入不明车辆予以检查,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没有检查或是没有做到位,物业之前也有提醒过电动车要放到指定的车库有专人保管,现在我是没有放到指定的车库,难道丢了全部的责任就在我自己吗,物业有没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