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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2010年9月30日我母亲,为保护几棵毛豆(因工地一直荒芜,故她每年都在该工地的地块上种此作物),而不慎被一辆正在作业的工程车(抓斗车)带倒的柱子(用砖块加水泥砌成)压住了一只脚,人当时是重重地摔在了到处都是瓦片的地面上,其脚被压伤,脸上有创伤(流了不少血),后工程车司机带其去村合作医疗室作了包扎,10月2日本人又与司机一起给我母亲的脚拍了片,还好未伤到骨头,但身上多处软组织有伤,医生要求其休息7天,司机只付了当时的医药费,其他费用拒赔。10月4日我母亲有伤的腿及左侧胸有疼痛(用力呼吸或咳嗽时明显)。请问题:1)如果我母亲需要继续治疗,是否可以向司机要医药费?2)是否可以向司机或其他责任方讨要误工费及营养费?3)如果司机拒赔工地方面是否需要对此承担全部责任。4)此方面的伤害是属于何种伤害,如未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如何进行诉讼? 谢谢!!

民事相关
2010-10-06 20:59: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