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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结婚将户口从户籍地迁出,并且在公安局办理了迁出登记,但是还没有办理迁入,后来因为夫妻感情不合,就又搬回到原来的户籍地,住了几个月之后就外出打工了。而此时村里的土地被征用,每个村民都获得了补偿,但是村委会以已把户口迁出为由不给补偿金,请问我能拿到这个补偿金吗?

其它综合
2010-10-05 21: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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