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一男子在经过某商场时,由于受到A女士的语言刺激(有人听到A女士讲该男子是小偷,但证人不愿意作证) 精神病发作,而后回家拿刀,来到商场用刀砍伤A女士,使A女士头部、手部受伤。A女士到广西医科大医治后,又转到某小医院,之后又转到南宁某大医院,现在仍在住院中。
一、 A女士在医科大病情已经基本康复,但她又转到南宁某大医院医治,主要是想多要医治费,她主要是头晕,以前就有过这种病,我们能够鉴定她这病是以前就有过的吗?
二、 如果请律师,上法庭,要多少钱呢?
三、 如果A女士已购买过医疗保险,那该男子的赔偿费用是否可以扣除保险公司赔偿的这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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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是否合理,需举证证明。
2、律师收费根据广西律师收费标准。
3、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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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医疗费是否合理,需举证证明。
律师收费按照广西律师收费标准。
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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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鉴定;
2、按广西律师收费标准;
3、医疗保险与保险公司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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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