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6月7日当日我一人开车到朋友那去玩,到了那之后玩得很晚了,天气也不怎么好,下着小雨,路面不怎么清晰,在回来的路上被一货车撞击,当时车里的人全被震晕了,来不急下车拦截肇事车,我当时是司机,被撞之时头脑还有点清醒,我看到他是看也没看踩着油门就跑,结果让他给跑了,之后发现车里有人严重受伤,我们就立马打通了报警以及120救护中心电话,过了20分钟左右救护车赶到了,把受伤人员也拉去医院抢救,但是我们等了4个小时交通警察才来,勘察一翻,那时已经是很晚了。 第二日早上我们陆续到交通部门录了笔录,说伤者头部受到很严重的撞伤,要我负责,我辩论说我并没有超线行驶,我又没过错,我也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我负责,过了几天我去问交通部门,可交通部门说肇事司机没法找到了,要我负其全部责任,我就问你们到底要我怎么办,是不是肇事司机跑了就没有了责任了,该由我来负这些责任,那我的损失我怎么办。假如是我造成的,连扣车凭证和责任指定书都没有。怎么能够这样凭一句话来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
2010-10-05 20:2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