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漳县一普通农民,父亲于1989年取得县政府颁发的一块自留地使用证书,当时由于父亲已经年事已高,无力种地,遂将此地交与我耕种,但此时这块田地的一部分已被本村农民黄某强行霸占耕种,一直到现在这块土地仍然没有追要回来,父亲去世后,将这块自留地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了我,我想请问律师我能否通过起诉法院的方式要求黄某偿还我的土地?这张土地使用证还是有效的吗?黄某侵占土地的时间已经是十几年了,是否已经成为了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事实?
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