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2010年8月意外被藏獒咬伤,造成右臂肌肉断裂,现住院治疗一个多月,期间打了狂犬疫苗,同时接受手术治疗。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狗的主人暂时支付。目前医生建议出院回家静养,但是伤口还没有恢复完全,不时有少量脓血从伤口渗出。藏獒的主人也有意要求出院。我的问题是:1、由于被动物咬伤,存在狂犬病潜伏的可能,如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2、由于肌肉断裂,虽然经过手术,但仍需进行功能恢复性训练和治疗,况且伤口目前尚未痊愈,如果现在出院,日后发生问题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3、藏獒的主人应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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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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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鉴定,鉴定伤残、误工时间、护理情况、后续治疗费等,然后协商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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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的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动物的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给你一个公正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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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伤害完全由动物的主人承担,承担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还要支付伤残赔偿金。如果对方不支付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解决,注意保留好必要的证据。详细情况可以当面面谈,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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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费用也应该有狗的主人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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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