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未开业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加盟店干了一个月,当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一个月的考勤表,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受理吗?要到工资,我的胜算又有多大呢?现在想辞职,老板又不同意。我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解决呢?先在这里谢谢各位好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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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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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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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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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只要证据齐备,工资没有问题。如果在试用期,你随时可以辞职;如果已过试用期,你需要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辞职无法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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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