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0岁,丈夫在今年出轨,不要整个家庭,住到别人家中去了。曾经写过一张协议书(内容是我写的,他划掉了),但他签字同意他不要所有家产且每个月支付我1000块。
但现在反悔了,不给我一分钱。我是刚退休的,一个月只有600块钱。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1、如果我收集到证据,是不是可以告他重婚罪?
2、如果离婚,他有没有义务支付我生活费,因为他有正式工作,收入比我高几倍,我只有600块钱收入,无法生活。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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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他重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他应该给你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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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报重婚罪,夫妻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共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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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告重婚;如果你付出的家务劳动较多,可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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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