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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怀孕和产后,和老公多次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并有几次被打.9.13号下午因为一点小事,和他吵起来.又动手打了我.我报了110.第二天我起草了离婚协议两人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结果没办成.当时我写的是孩子归他抚养.当晚他回到家中.把屋内电源开关砸坏.致使屋内断电.又把衣服和大部分生活用品全部拿走.同时这天早上我老公他妈带着我的三个多月的女儿去打了预防针便再也没有抱回来.这期间他和他妈住在他姐家里.并扬言要我搬走.我过了几天和他沟通为了孩子还是好好生活.他同意了.可是在抱回孩子的时候他妈却不同意了.之后就是要我搬走.要和直接和他姐商量.要我写保证书.要换锁要收房子之类.本身事情的原因并不是哪一方的错.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抱着女儿不回来.我去看也不让.面这两天我又发现我怀孕了.和他发了消息.开始说他有空再和我商量这件事.第二天再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就说他什么时候都没空.我今天给他发了消息也没有一点回信.我现在得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0-10-03 11:50: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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