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患者感冒去县级医院急诊门诊就诊(门诊医生无证上岗),被以上感治疗三天后发烧,又以抗菌素治疗三天后病重。转安徽省省立医院急诊,诊断为糖尿病铜症酸中毒并发症。入院治疗21天后出院。出院小结:1型糖尿病;糖尿病铜症酸中毒;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肾病,上呼吸道感染;低钾血症,浅表性胃炎等。现在因疼痛不止入原医院治疗,费用均由医院负责,医院对责任没有推卸。
我从那方面可以向院方索赔,大约额度是多少。患者39岁,请给予解答,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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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或者申请司法医疗过错鉴定。
依据鉴定结果提损害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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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方面要结合患者的损害后果及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分析。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委托律师代理协商调解或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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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你还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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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院责任申请司法鉴定,索赔数额结合鉴定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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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