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8月4日,患者感冒去县级医院急诊门诊就诊(门诊医生无证上岗),被以上感治疗三天后发烧,又以抗菌素治疗三天后病重。转安徽省省立医院急诊,诊断为糖尿病铜症酸中毒并发症。入院治疗21天后出院。出院小结:1型糖尿病;糖尿病铜症酸中毒;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肾病,上呼吸道感染;低钾血症,浅表性胃炎等。现在因疼痛不止入原医院治疗,费用均由医院负责,医院对责任没有推卸。 我从那方面可以向院方索赔,大约额度是多少。患者39岁,请给予解答,万分谢谢!

医疗纠纷
2010-10-07 12:34: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传染病防治法
6215
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023
2022年法定结婚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结婚年龄规定
2022年法定结婚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有效吗
民法典 712
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有效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