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司机。在今年中秋节那一天,把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士和小孩撞到了,经医院检查,小孩小腿部骨折,这事儿该怎么办啊?我已经帮那小孩服了1万元的医药费。但是,骑摩托车的男士没有摩托车证,还有摩托车没有车牌。也没带头盔。而且还是横穿马路。如果他把我给告上法院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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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没有把主要的问题叙述清楚,如果报警的的话,你们之间的责任由交警队来认定,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再划分你们双方责任的时候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但是如果没有报警的话,你就要想减轻自己的责任就需要找证据。并且,你车上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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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赔付项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等,如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如你的车有保险的话,交强险支付后,你基本上拿钱极少了。实际赔付额要看交警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按你的叙述,对方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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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必担忧的,一般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范围,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而且属于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对方所要求的赔偿都是需要依据来辅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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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